胡永龙

高级合伙人

023 - 6363 1830

yonglong.hu@sgla.com

西南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生、民商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学士
二〇一八年加入上海中联(重庆)团队,现为本所高级合伙人
获评“重庆市2020年最佳青年律师”

执业领域

国有企业常年顾问,擅长处理涉及抵押、保证、保理和融资性贸易的民商事疑难案件、民刑交叉案件、以及涉税和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在代理客户参与重大项目商业谈判及非诉讼争端解决等方面具有非常独到的思维和经验。通过各类司法手段累计为当事人确认债权逾3.5亿元,直接为客户追回现金或减少现金损失约1.5亿元。

代表性客户

中农控股集团、重庆海关、重庆农产品集团、重钢集团、重庆棉麻集团、中国人保、安诚保险、重庆日用品集团、重庆物流金融、重农保理、重庆西部煤炭运销、重庆三和渝湖石油等。

代表性案例

【民商事合同纠纷】
1.重庆某公司与四川凯基公司合同纠纷,成功在合同纠纷中追究破坏抵押物的第三方长城公司连带赔偿责任,为当事人追回现金600多万元;
2.重庆某公司与重庆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在收获单据无收货人盖章且收货单据收货方填写错误的情况下,通过搜集各类证据形成证据链,为当事人追回现金损失580万元;
3.海南中农与重庆蕊馨园艺买卖合同纠纷,在一审败诉需支付货款情况下,通过论证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获得法院支持,二审直接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直接损失500万元;
【保理合同纠纷】
1.重农某公司与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撤销仲裁纠纷胜诉判决,该案涉及股东和董事私刻印章、公司对外担保及表见代理等诸多司法实务争议焦点问题,为当事人减少现金损失2300万;
2.重庆某保理贵司与重庆志奇实业保理合同纠纷,追回现金损失1700万元;
【民刑交叉纠纷】
1.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涉嫌诈骗案,向重庆市经侦总队报案并受理,为当事人追回现金损失1900万元;
2.重庆某仓储有限公司涉嫌开具虚假仓单案,向重庆市经侦总队报案并立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

专业影响

研究生毕业论文《企业留置权商事属性的法律分析》荣获2014级校级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再论抵押物“不得转让”》发表于《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8年第1期(CSSCI来源集刊)、《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商事留置权牵连关系的重构》发表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CSSCI扩展版)。